8.5 客流信息系统


8.5.1 城市客运交通枢纽应建设客流信息系统,应具有下列功能:
    1 采集汇聚进入客运交通枢纽内的客流信息,包括各个交通方式的实时客流量,枢纽公共区域内流通的客流信息。
    2 采集枢纽内公共区域客流状态信息,采集范围应达到公共区域全覆盖的水平。
    3 客流分析与数据处理,包括客流分布密度、客流拥挤的预测和预警。
    4 各类有关客流的报表制定和上报。
    5 向枢纽内客流提供多模式、人性化的交通信息服务,包括:
    1)枢纽内客流的路径、重要的构筑物和公共设施;
    2)各类交通方式的班次、到达与发车、换乘、通告信息;
    3)利用查询终端提供各类交通方式的发车、换乘信息;停车场的驻车信息;与枢纽相关道路的交通信息和诱导信息;
    4)枢纽突发事件下,紧急播放客流疏散指导信息。
8.5.2 客流信息系统应与枢纽内外建立信息互联互通的机制,应包括下列信息:
    1 各交通方式的班次信息、发车信息、公交的调度信息。
    2 各交通方式的旅客检票信息、公共区域视频信息。
    3 城市轨道交通和长途汽车、公共汽(电)车、出租车的相关调度信息。
    4 枢纽内各个停车场、蓄车场的驻车信息。
    5 枢纽外相关道路的交通诱导信息或突发事件信息。
    6 城市移动电视广播信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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